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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戶沐淨服務條款】
務必於付款前詳閱

一、服務模式與範疇說明

  1. 專業分工: 甲方(戶沐淨)提供專業清潔、除蟎或清運服務。服務人員依約定範圍施作,不主動搬運貴重物品。
  2. 不提供服務之項目(預約前必讀):
    • 非清潔類:不含整理收納服務(物品過多建議先自行收拾或洽專業整聊)、不含洗碗盤、洗晾衣物。
    • 危險高處: 具危險性之天花板、窗戶外側、外牆、戶外採光罩、高處吊燈拆洗。
    • 拆裝類: 不提供拆卸窗戶、紗窗及窗簾之服務。
    • 特殊汙染與環境: 寵物排泄物、根除陳年汙點/染色(僅限除塵)、除蟲害(蟑螂、蜜蜂等)、神龕特殊清潔。
    • 危險物品: 非法物品、強酸強鹼等危險化學物質。
    • 健康疑慮: 惡臭、高溫或其他有害之工作環境。
  3. 服務異議: 如開始執行後 20 分鐘內覺得人員不合需求,得說明理由請求暫停,雙方另行商議。
  4. 效期: 服務須於付款後 6 個月內完成。逾期視同放棄使用,恕不退費。

二、雙方義務與聲明

  1. 貴重物品: 現金、珠寶、古董等貴重物品,請於服務開始前先行收妥。甲方對未收妥之貴重物品不負賠償責任。
  2. 安全維護: 服務地點內若有違禁品或危害工作人員生命健康之虞,甲方得隨時終止服務,乙方仍須支付已完成之費用。
  3. 人身自由: 嚴禁以無合法理由限制人員人身自由,否則甲方將立刻終止合約並依法追究。
  4. 紀錄授權: 甲方會拍照記錄結果,未經同意不會公開。乙方授權甲方將去識別化照片用於行銷案例分享。

三、特殊項目計費標準(需額外加價或另行約定)

  1. 鐘點服務不適用: 重汙空間、裝潢細清不適用一般鐘點清潔報價,需另行估價。
  2. 勞務加價: 抬起或移動超過 10 公斤之重物需另計費用。
  3. 清運服務:一般清潔案不含垃圾清運(僅協助打包,乙方須自備垃圾袋)。若需載走垃圾,依車次或體積加收費用。
    清運加價項: 無電梯樓層、搬運超過 30 公尺、單件逾 100 公斤(鋼琴、魚缸)、法定規費項目(床墊、化學品、發臭廚餘、裝潢廢棄物)

四、服務人員派任(含外籍人員條款)

  1. 派任權: 甲方擁有派員最終決定權。乙方不得以性別、國籍、種族等理由拒絕特定人員。
  2. 合法外籍人員: 甲方得指派具合法工作身分之「外籍專業清潔人員」提供服務。甲方保證人員皆符合勞法並受過專業訓練。
  3. 溝通協助: 若溝通有難,請立即聯繫官方客服。乙方不得有歧視、侮辱言行,否則甲方得終止服務並沒收全額費用。

五、損害與遺失賠償責任

  1. 遺失流程: 告知客服→安排尋找→確認過失後以「原物賠償」為原則、「現金賠償」為例外→簽署收取書與切結書。
  2. 毀損上限: 每樣物品最高理賠 NT$3,000,單次服務總上限 NT$8000。
  3. 申訴時效: 應於損害發生後 3 日內書面提出。不可抗力因素或地毯僅基本除塵造成之色差不列入理賠。

六、服務變更與取消規範

  1. 改期費用: 4日前提出(100元);前3天(300元);前2天(500元);前1天(1,000元);當天(2,000元)。
  2. 取消退費: 4日前提出可退訂金;4日內提出則訂金不予返還。
  3. 天災情事: 縣市政府公告停班可延期或全額退款;未達標準但甲方判斷出勤有危險,經共識後亦可延期或退款。

七、簽認與管轄

  1. 效力: 經電子通訊回覆「同意」或支付訂金,即視同簽認本條款。
  2. 管轄: 雙方同意適用中華民國法令,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