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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沐淨 服務條款
  1. 清潔人員將協助您於約定服務範圍和服務時間內進行清潔服務。
  1. 如於服務開始後您覺得戶沐淨指派的清潔人員有不合需求之處,得於清潔人員開始執行服務後二十分鐘內說明理由,並請求暫停本服務,雙方就本服務之續行另為商議。
  2. 服務範圍內若有現金、有價證券、珠寶、貴重金屬、美術品、古董或其他貴重物品時,請您於預約服務時提前告知,並於服務開始前先行收妥。
  3. 預約服務須確保服務地點內無違禁品及危險物品,如服務地點有任何危害清潔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生命、健康等權利之物品與情形,清潔人員得隨時終止服務,您仍須支付已完成之服務費用。
  4. 清潔人員在獲得您同意後,得於服務期間內基於服務需求不受禁制進出服務地點,如有發現無合法理由限制清潔人員人身自由之情形,清潔人員得現場立刻直接終止合約,如有違法形式,戶沐淨不排除依循法律途徑處理。
  5. 為確保整理服務之品質,每次服務後清潔人員會將清潔結果拍照記錄,惟若未經您的同意,我們不會任意公開前開照片及影片。

        如於服務施作結束後有物品遺失情形,我們將依以下流程為您處理:

  1. 透過電話或官方line告知戶沐淨,有物品遺失之狀況
  2. 戶沐淨將盡速安排清潔人員,至您家中協助尋找
  3. 若確認該物品於服務過程中之處置係未經過客戶知悉並同意,以致發生遺失之狀況,我們將與您聯繫後續處理相關事宜。遺失狀況經確認後,戶沐淨希望您提供遺失物品的樣式及照片,我們將以原物賠償為原則,現金賠償為例外,在賠償同時簽訂切結書,以維護雙方權益。
  4. 最後戶沐淨需要您於收到物品後,簽署收取書並拍照上傳至官方帳號,完成賠償損害流程。
  1. 戶沐淨於提供服務的過程中,如果有不慎導致您物品毀損或滅失之情形,由您提供相關物證後,戶沐淨將負賠償責任,惟賠償範圍不包含前述應於服務開始前收妥之貴重物品。
  2. 前述賠償責任為有限賠償責任,每樣物品最高賠償金額以新台幣伍仟元為上限,每日每次服務總賠償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為上限。為避免您損失貴重物品,請務必先行妥善安置。
  3. 損害賠償之提出應於損害情事發生後三日內,以書面形式向戶沐淨提出。
  4. 惟若物品之毀損或滅失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,或不可歸責於清潔人員之過失所造成者,戶沐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  1. 服務的時間與地點變更,至遲應於預約服務日四日前提出,每次改期將酌收新台幣100元改期費用。若未於四日前提出,則改期費用依以下標準:前三天:300元,前兩天:500元,前一天:1000元,當天:2000元。
  2. 服務預約取消若於四日前提出,我們將返還訂金;取消若於預約服務日四日以內提出,您已支付的訂金將不獲返還。
  3. 預約服務日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或其他特殊情事,我們將依各縣市政府公吿是否停班為基準,若是公吿停班,您可選擇延期服務或全額退款取消。 若未達停班標準,但戶沐淨判斷服務當天風雨過大,出勤恐有危險,在取得客戶與公司雙方共識後,客戶可選擇延期服務或全額退款取消。我們將會在恢復上班的工作天,儘快與您聯繫延期或退費相關事宜。
  • 本服務合約未經雙方同意,不得將合約之部分或全部轉讓予第三人。